吡·西·扑草净PD20160084
- 登记证号
- PD20160084
- 农药名称
- 吡·西·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9%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三征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28
- 批准日期
- 3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扑草净16%
吡嘧磺隆3%
西草净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7-10天,拌细潮土10-15公斤均匀撒施,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勿淹没稻苗心叶),保水7天,只灌不排。弱苗、漏水田、稻叶露水未干不能使用。
本品是内吸传导性除草剂,能降低亩用量、扩大杀草谱,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能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中的一年生杂草、部分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本品为水稻移栽田专用除草剂,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产品在移栽水稻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药剂禁止用于喷雾。在气温超过30℃或水温超过28℃时,易产生药害,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使用。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3、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保护,若中毒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装卸时包装件要正立、防雨,轻拿轻放。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