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速灭威PD20100233
- 登记证号
- PD20100233
- 农药名称
- 噻嗪·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景宏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1-10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速灭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克/亩 | 喷雾 |
1、于稻飞虱低龄幼虫始盛发期,将本品按推荐剂量对水均匀喷雾施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由噻嗪酮和速灭威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5天。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混放,应放在阴凉、干燥处。 3、施药时不要使药液飘移到萝卜、白菜等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 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 抽搐、痉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 啡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