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提取物PD20210005
- 登记证号
- PD20210005
- 农药名称
- 苦参提取物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天门斯普林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增加烟草蚜虫。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蚜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1.甘蓝小菜蛾在卵孵盛期或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用本品每公顷兑水600—750升喷雾。喷药时须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喷雾。害虫严重时可间隔7天左右再喷施一次。烟草蚜虫始发期施药,连续施药2次,间隔7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遇雨,需重喷。
本品属以天然植物源生物碱类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即麻痹其神经中枢,使害虫体内虫体蛋白凝固,气孔堵塞,最终窒息死亡。
1.不能与强碱性和强酸性农药混用。2.本药剂在害虫始发期或低龄期施药。3.本品对家蚕高毒,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使用时注意对鸟类及水生生物的影响。4.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应与其他药剂交替使用。5.配制药液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7.使用后的空瓶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建议深埋或焚烧处理。8.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对症治疗。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出去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4.误服中毒,立即用清水漱口,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