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氟甲醚菊酯WP20110006
- 登记证号
- WP20110006
- 农药名称
- 四氟甲醚菊酯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母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
- 有效期至
- 2026-1-4
- 批准日期
- 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具有特异气味的无色或浅黄色液体,是加工电热蚊香液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本品仅能用于制造推荐浓度的电热蚊香液,且应在蚊香液工厂用特殊技术进行电热蚊香液的加工。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口罩、手套等,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 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荷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 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急救疗法: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 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至少洗15分钟,并立即到医生处或附近的医院检查治疗。 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到附近的医院,找医生检查治疗。 医学治疗:如误服时,应立即进行洗胃,以防止窒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藏在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避免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