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100649
- 登记证号
- PD20100649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1-14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60-90克/亩 | 喷雾 |
1、本品适宜在棉花盲蝽蟓发生初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盲蝽蟓。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立将病人及时送医院治疗。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