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PD20100666
- 登记证号
- PD20100666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年年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1-14
- 批准日期
- 1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辛硫磷14.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施,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一般用药2-3次。 2. 本品对光不稳定,最好在下午5点以后施药。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制剂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 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内吸性;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防治甘蓝小菜蛾 有较好效果。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 数为1次。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生物制剂复配的杀虫剂,建议与其 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 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 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 洗施药器具,禁止在家蚕养殖作物上施药。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 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 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 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 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 主,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 阿托品和解磷定。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