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草醚·五氟磺·乙磺隆PD20201108
- 登记证号
- PD20201108
- 农药名称
- 嘧草醚·五氟磺·乙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远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12-24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草醚6%
乙氧磺隆6%
五氟磺草胺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 水稻移栽后7--10天(返青后)、杂草2-3叶期,茎叶喷雾处理。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2、用前充分摇匀,先制母液,再兑水二次稀释后,均匀喷雾。3、大风天请勿施药,应防止药液漂移到周围敏感作物,以免产生药害。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五氟磺草胺、乙氧磺隆和嘧草醚三元混配而成,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1、本品为可分散油悬浮剂,施药前请充分摇匀。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避免药液与眼睛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禁止老、弱、病、残、孕、小孩和哺乳期妇女接触和使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2、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