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50025
- 登记证号
- WP2015002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汉二仙蚊香厂
- 有效期至
- 2030-1-14
- 批准日期
- 0.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1、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 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 3、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 4、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60小时以上,使用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使用配套的电加热器。 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 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后应洗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对蚕有毒,禁止在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
若手、皮肤、眼睛接触到药液,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得靠近明火。远离儿童。 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