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PD20100715
- 登记证号
- PD20100715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1-15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30%
稻瘟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67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水稻叶瘟应掌握在病发病初期用药,防治穗瘟应在水稻破口和齐穗期各喷药1次,按每亩用本品兑水45-60公斤,进行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主要通过干拢细胞膜透性,累积于叶组织,使几丁质的合成受阻碍,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防止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适用于水稻稻瘟病的防治。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可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 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棉花田。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肌肉震颤、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若医生判断以异稻瘟净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