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02169
- 登记证号
- PD20102169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12-9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侧柏 | 毒蛾 | / | 喷雾 |
| 杨树 | 毒蛾 | / | 喷雾 |
| 林木 | 毒蛾 | 15-20克/亩 | 喷雾 |
| 柏树 | 毒蛾 | / | 喷雾 |
| 桐油树 | 毒蛾 | /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3-5克/亩 | 喷雾 |
1、掌握在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至3龄幼虫高峰期用药,亩用制剂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透彻喷雾。 2、防治二化螟,应在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初龄幼虫施药,对叶面均匀透彻喷雾处理。 3、宜在早晚或阴天施药,大风或大雨天气请勿施药。 4、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用药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1、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 2、本品能有效渗透到作物表皮组织,并形成有效成分贮存层,具有较长的持效期。
1、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