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胍·乙酸铜PD20102105
- 登记证号
- PD20102105
- 农药名称
- 吗胍·乙酸铜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11-30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盐酸吗啉胍10%
乙酸铜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病毒病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防治,茎叶喷雾连续使用2次,间隔7-10天用药1次,喷雾时应做到叶面、叶背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通过抑制菌体内病毒核酸和脂蛋白的合成起到抗病毒的作用,辣椒因病毒侵染造成的病害具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1、本品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作物苗期慎用。保持密封状态,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4、配药及施药时,避免接触药液,操作时穿长袖衣及长裤,戴橡胶手套,着靴子及鞋,戴口罩,避免吸入雾液或尘埃。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移作他用。
中毒症: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眼睛和眼睛受污染,必须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避光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