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02076
- 登记证号
- PD20102076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金地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11-3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于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初期均匀喷雾。2次施药的间隔期为7天左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
1、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注意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及其它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漂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