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52367
- 登记证号
- PD20152367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10-22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8-12克/亩 | 喷雾 |
施药方法:1.在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最佳,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间隔7-10天用药一次,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一种吡啶杂环类杀虫剂,属于口针触杀性杀虫剂。作用机制为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饥饿而死亡。
1、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贮运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