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咯·噻虫PD20200124
- 登记证号
- PD20200124
- 农药名称
- 苯醚·咯·噻虫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3-22
- 批准日期
- 27%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花生根腐病、花生蛴螬、水稻恶苗病、水稻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2%
咯菌腈2.2%
噻虫嗪22.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散黑穗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金针虫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蓟马 | 40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蛴螬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药浆种子比为1:50—100,即100公斤种子对应的药浆为1—2公斤),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5.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有效成分为苯醚甲环唑、咯菌腈和噻虫嗪。三者混配对小麦散黑穗病、金针虫;花生根腐病、蛴螬;水稻恶苗病、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种子及幼苗安全。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 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3.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