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己唑醇PD20200147
- 登记证号
- PD20200147
- 农药名称
- 三环·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2%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3-22
- 批准日期
- 4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7%
三环唑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期7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施药,或雨后补喷一次。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品由己唑醇与三环唑复配而成,具有保护、预防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用药。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5.应依照当地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用过的容器或废弃包装,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1.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 2.发生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医就诊。 3.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4.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等混合储运。 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