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 | 有效期至: | 2030-4-1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浪之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2023年9月20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开封市浪潮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增加芦笋蓟马。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芦笋 | 蓟马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4167-625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3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浪之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蚜虫发生期,均匀喷雾。2.于蓟马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芦笋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外,还具有渗透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蚜虫和芦笋蓟马。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和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肌肉震颤、轻度流涎,严重者伴有血尿。随后有精神萎靡等症状。2.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3.不慎溅入眼内,可用大量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4.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5.如误服引起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可用2%—4%碳酸氢钠溶液洗胃。保持安静,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4-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