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PD20101385
- 登记证号
- PD20101385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海虹百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4-13
- 批准日期
- 0.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苦参碱0.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条纹叶枯病 | 45-60克/亩 | 喷雾 |
1、在病害发生初期使用,防效好。每次用药间隔在2天以上,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天然植物性农药,对梨树黑星病、水稻条纹叶枯病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不可与呈威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密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至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