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0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7 | 有效期至: | 2025-9-7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06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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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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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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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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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开始施药,稀释时应充分搅拌,注意喷雾均匀,特别是叶片反面和嫩尖处。视虫害发生程度可连续用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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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本品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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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家蚕等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和蚕室周围禁用,注意保护鸟类。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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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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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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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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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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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9-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