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50165
- 登记证号
- WP20150165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临沂圣健工贸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批准日期
- 0.8%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临沂圣健工贸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1.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2、将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不用时,只需直接拔下插头即可,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在更换一瓶新的药液。6、使用墙壁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药液瓶垂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与配套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防治蚊子,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480小时,适用于家庭、宾馆、饭店、办公室等室内环境。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注意通风,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勿在电扇下直吹,表面勿覆盖物体。 3、使用配套加热器可取得最佳使用效果,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 4、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远离火源、热源、易燃、易爆品 5、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长期不使用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上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避光阴凉处保存。 7、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餐具等一起存放。 8、本品对鱼、蚕有高毒,严禁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以免造成危害。 9、避免误服,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远离儿童,避免误服。若药液触及手、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吸入不适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