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四螨嗪PD20150731
- 登记证号
- PD20150731
- 农药名称
- 阿维·四螨嗪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4-19
- 批准日期
- 2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四螨嗪1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1.在柑橘红蜘蛛低龄盛发初期用药,每隔10-15天施用一次,连续施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严格控制施药剂量,使用浓度太大容易产生药害。4.本品对温室玫瑰花、石竹敏感,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5.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有一定的渗透作用,药液可渗透叶片。可杀死成螨、若螨和卵。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粘附性好,持效期长。
1.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中应注意保护赤眼蜂等天敌。 2.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全程禁止吸烟、进食。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本品为液体,开启包装物时,不要用力过大,避免撒漏;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它用和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不能与噻螨酮交替使用。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交替使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① 眼睛溅药或污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至少冲洗15分钟。 ② 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山梨醇,对症治疗。
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的通风环境中,勿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2.运输时注意防水防潮,避免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