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二甲戊PD20151759
- 登记证号
- PD20151759
- 农药名称
- 苄嘧·二甲戊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9月0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国欣诺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甲戊灵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1、移栽稻田在移栽后5-7天用药,每亩用制剂40-60克药量拌湿细土 10公斤,用药时田面保持3-4厘米水层,均匀撒施。施药后田间保持 药水层6-7天,即进入正常管理。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 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磺酰脲类农药与二硝基甲苯胺类农药混配型土壤处理除草剂,施药后主要由杂草的根吸收,阻止敏感杂草的细胞分裂和生长。杀草谱较广,用来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1、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以免发生药害。 2、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在80天以上。3、施药前 或施药后要掌握好田间水层管理要求,以确保药剂效果和防止发生 药害。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水生蔬菜田或用于浅灌蔬菜等作物。 4、本品对鱼、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 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 施药器具。施药后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液不要污染水及水源。5、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 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不能随意丢弃,应妥 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 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 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 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 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专门解毒药,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