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森铵PD84119-12
- 登记证号
- PD84119-12
- 农药名称
- 代森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4-21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铵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橡胶树 | 条溃疡病 | 150倍液 | 涂抹 |
| 水稻 | 白叶枯病 | 5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78-10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50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大斑病 | 78-100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小斑病 | 78-10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200-400倍液 | 浸种 |
| 白菜 | 霜霉病 | 78毫升/亩 | 喷雾 |
| 谷子 | 白发病 | 180-360倍液 | 浸种 |
| 黄瓜 | 霜霉病 | 78毫升/亩 | 喷雾 |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在夏季高温时,避免在作物上连续施用,以免发生药害。 本产品白菜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黄瓜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天;水稻、玉米安全间隔期为7天。
本剂是一种具有渗透、保护、治疗作用的农用杀菌剂,它渗入植物组织,杀菌力较强。
1、本品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含铜制等混用 。 2、本说明用药量为大田作物用量,温室及大棚用药量请先试验,并减少亩用药量,水稻用药量必须按使用说明用药。 3、配药时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与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工具要注意清洗。勿让废水污染水源,不得在沟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15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并及时到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导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贮存、运输时,严禁日晒、雨淋。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场所中,注意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药品应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子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