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51710
- 登记证号
- PD2015171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疆友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0-12克/亩 | 喷雾 |
本品应在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情况,一般施药一次。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甘蓝上的使用安全间隔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塘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对甘蓝小菜蛾有效。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接触本品。
1、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2、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水冲洗。 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5、误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避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