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虫腈PD20101430
- 登记证号
- PD20101430
- 农药名称
- 氟虫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5-3
- 批准日期
- 9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虫腈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氟虫腈为苯吡唑类新型杀虫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原药对鱼、虾蟹类和蜜蜂毒性较高,使用时慎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施药器具,禁止污染水源;2.产品包装的废弃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3.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此时不得吃东西、饮水、吸烟。工作后洗干净手和脸及暴露皮肤;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5.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治泄露。6.禁止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作物使用。
中毒急救: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加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带次标签尽快就医。苯巴比妥类药物可缓解中毒症状。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避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导致。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