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咪草烟PD20150767
- 登记证号
- PD20150767
- 农药名称
- 甲氧咪草烟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5-11
- 批准日期
- 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氧咪草烟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5-83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 限于应用在连续种植的春大豆田,大豆播种后出苗前土壤喷雾处理。3. 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4. 严格按照登记批准的剂量使用,超剂量使用易产生药害。5. 应在无风的时候施药,喷雾时应均匀周到,避免重喷、漏喷。6. 在低温或作物长势较弱的情况下,应慎重使用。7. 小麦、油菜、甜菜、玉米和白菜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周边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芽后除草剂。土壤处理,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药剂接触、吸收而引起作用;苗后施药。杂草通过地上部分吸收,药剂进入植物体后积累在生长旺盛部位,抑制生长,致使杂草组织腐烂死亡。
1. 大豆田使用后合理安排后茬作物,间隔4个月后播种冬小麦、春小麦、大麦;12个月后播种玉米、棉花、谷子、向日葵、烟草、西瓜、马铃薯、移栽稻;18个月后播种甜菜、油菜(土壤pH≥6.2)。2.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7.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
1.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也不要置于过冷或低于0℃的地方。2.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