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寡糖素PD20150831
- 登记证号
- PD20150831
- 农药名称
- 氨基寡糖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5-17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氨基寡糖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病毒病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茎枯病 | 300-400毫升/亩 | 喷雾 |
防治烟草病毒病,在苗期或发病初期喷施。防治芦笋茎枯病,芦笋茎枯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天。用药时间宜在下午四时后,阴天可全天使用;喷后2小时内遇雨需重新喷雾。
氨基寡糖素是以海洋生物精华为原料,采用发酵技术生产,根据免疫学机制,以诱导作物产生抗性为作用机理的杀菌剂。使用本品后,作物迅速吸收,活化抗性基因并诱导作物产生抗病物质,溶解病菌的细胞壁,破坏病菌的生长点,抑制并杀死病菌;钝化病毒,干扰病毒的复制。
①宜在苗期或发病初期喷施,使用越早效果越好。 ②防止病毒性病害传播应结合杀虫混合使用。 ③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施药勿污染水源。 ④避光保存,冬季库房应在冰点以上; ⑤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⑥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⑦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若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按症治疗。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