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菊酯PD85154-44
- 登记证号
- PD85154-44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博凯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8-15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果树 | 梨小食心虫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红铃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 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蔬菜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1、用于柑桔树:潜叶蛾,在各季新梢长2-3厘米时施药,施1-2次,每次间隔7-10天。用于果树:梨小食心虫,在卵盛孵期、卵果率达1%时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5-7天。用于棉花:红铃虫,在卵盛孵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3-10天;蚜虫,在初发期、卷叶前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3-5天。用于蔬菜:菜青虫,在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5-7天;蚜虫,在初发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3-5天。以上也可根据虫情确定施药时间。 2、本品在大风天气及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和最多使用次数:棉花7天,3次;蔬菜12天,3次;果树14天,3次;柑橘7天,3次。 4、本品禁止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击倒力较强、用药量较少、杀虫效力较高、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兼驱避效应等特性。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防止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2、禁止在茶树上施用,茶园附近慎用。 3、施药要均匀周到。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中毒症状为呕吐、神经过敏、悸惧、流涎、严重时震颤以及全身痉挛等。不慎误食或误服,应及时洗胃。不慎吸入,应及时用解药给15分钟雾化吸入。不慎溅入眼睛或者沾附皮肤,应及时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之后皮肤处理可用止痒药物。无特殊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防火、干燥、避光、防潮、在50℃以下通风贮运,贮运时还应注意轻装、轻卸、轻放,严禁碰撞,远离儿童或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存放,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