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3 | 有效期至: | 2025-8-3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2024年3月29日,变更原持有人上海沪江生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3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5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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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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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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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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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防雾滴漂移到过目和邻近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施药4小时内降雨,会影响药效,请勿施药。 4、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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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是一种有机类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对一年生、多年生的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防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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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适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 5、使用本品时对眼睛做好防护措施。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得妇女接触本品。 8、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器具。防止药液污染水源,不得使用金属容器盛放。 9、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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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得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勿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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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得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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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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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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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8-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