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锌·三唑酮PD20101603
- 登记证号
- PD20101603
- 农药名称
- 锰锌·三唑酮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2
- 批准日期
- 33%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德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23%
三唑酮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1.于梨树黑星病发病前或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3.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粉,不得增加用量。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
本品是兼具有内吸性和保护性的杀菌剂,被植物的各部分吸收后,能在植物体内传导。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该药不可与铜及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好胶皮手套,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用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地。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