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01687
- 登记证号
- PD2010168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园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园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施药,采用定向喷雾法对杂草进行喷施,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其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草甘膦对多种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本品用于苹果园对杂草的防除效果显著。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2.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应注意避免。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前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耕翻等。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污染到皮肤和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无经口中毒报道。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