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PD86157-18
- 登记证号
- PD86157-18
- 农药名称
- 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宜宾川安高科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5-6-17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400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螨 | 400克/亩 | 喷雾 |
| 果树 | 白粉病 | 200-400倍液 | 喷雾 |
| 橡胶树 | 白粉病 | 250-400克/亩 | 喷雾 |
| 花卉 | 白粉病 | 100-200克/亩 | 喷雾 |
| 黄瓜 | 白粉病 | 150-20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病害发病初期开始施药,发病初期连续喷药2-3次,施药间隔10天左右,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使用时严禁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本产品是一种保护性杀菌、杀螨剂,主要用于小麦、黄瓜、橡胶、花卉、果树等作物上防治白粉病、螨类病虫害。
1、本品使用时严防由呼吸道进入。 2、不得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免产生抗性。 3、气温高于32℃慎用。 4、使用时应充分摇匀,以免影响药效。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操作时严禁抽烟和饮食,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殖场等。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食应先催吐或携此标签到医院诊治。注意保护气管和食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