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50975
- 登记证号
- PD20150975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10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12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用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天开始见效。
本产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对水稻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育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将包装袋深埋或焚毁,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