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PD20151003
- 登记证号
- PD20151003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11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南龙(连云港)化学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65克/亩 | 喷雾 |
1、亩剂量对水30-50升,均匀混匀后作叶面喷雾。在棉铃虫产卵比较集中,孵化相对整齐的情况下,于卵孵化盛期用药;在棉铃虫发生不整齐的情况下,于低龄幼虫期用药。如用于防治大龄幼虫,则应适当提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硫双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对棉铃虫等鳞翅目害虫防效好。特别是防治棉铃虫,拉维因具有既杀幼虫、又杀卵的特点,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使用不超过3次。2、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峰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施药后用肥皂洗澡,并将作业服等保护用具用肥皂洗净;3、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剂为硫酸阿托品。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