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甲哌鎓PD20151008
- 登记证号
- PD20151008
- 农药名称
- 胺鲜·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11
- 批准日期
- 27.5%
- 备注
- 2022年01月18日,增加棉花调节生长。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25%
胺鲜酯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调节生长 | 15-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 于大豆初花期(分枝期),叶面均匀喷雾。每季使用1次。 2. 于棉花初花期、盛花期和打顶后各施药1次。每季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40天。 3.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本品由胺鲜酯和甲哌鎓复配而成,用于调节大豆生长,提高产量;用于调节棉花生长,抑制株高、改善棉株株型结构、增强抗倒伏能力,增加棉铃出棉率。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 2. 本品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 空容器或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5.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6. 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1]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防止由口鼻吸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