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霉素PD20151072
- 登记证号
- PD20151072
- 农药名称
- 多杀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1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豇豆豆荚螟。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杀霉素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2-16克/亩 | 喷雾 |
| 茄子 | 蓟马 | 16-25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适宜在茄子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初期进行施药,施药1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本品在茄子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生物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多杀霉素是一种微生物代谢产生,具有杀虫活性、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可使害虫麻痹、瘫痪,最后导致死亡。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可与绝大多数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该品对蜜蜂、鱼、家蚕、赤眼蜂等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