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氯氟氰菊酯PD20151113
- 登记证号
- PD20151113
- 农药名称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6-24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玉成生化农药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氟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烟青虫 | 4-8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烟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以连续施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击倒速度较快,对烟草烟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