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酯PD20101844
- 登记证号
- PD20101844
- 农药名称
- 氯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30-7-2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10-30毫升/亩 | 喷雾 |
| 茶树 | 茶毛虫 | / | 喷雾 |
1、本品应掌握在(1)甘蓝菜青虫3龄幼虫期前喷药,注意叶面喷雾均匀。 (2)茶树茶毛虫在1-2龄幼虫高峰期均匀喷雾防治。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茶树茶毛虫有较好防效。
1、产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在茶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4次。 2、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