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4738
- 登记证号
- PD20094738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9
- 批准日期
- 900克/升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百农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夏玉米播后苗前,杂草出土前,采用本品对玉米地作土壤封闭处理,能有效防治田间杂草。 2、土壤封闭处理时,土壤宜保持湿润,以确保药效。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壤土和干旱天气情况下,可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中的高剂量。
乙草胺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通过下胚轴吸收传导,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本品能有效防治夏玉米一年生杂草。
1、在夏玉米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1次。 2、施药时,应戴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且禁止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用温肥皂水清洗裸露皮肤和工作服。 3、对鱼毒性较大,残剩药液的处理和施药器械的清洗禁止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4、使用过本品的器械须清洗干净后再用于喷施其他药剂。 5、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6、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敏感,施药时禁止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者会出现轻微的呕吐和腹泻。 如误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眼睛和皮肤的防护,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不慎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仍有不适,需送医院治疗。
药品应密封存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光保存,并远离热源、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