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PD20094733
- 登记证号
- PD20094733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9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5%
辛硫磷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与低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制剂,具有较好的渗透、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能较好地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1、本品在棉花上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