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氟吡甲禾灵PD20094708
- 登记证号
- PD20094708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8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科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9
- 批准日期
- 10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应在大豆出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均匀喷雾;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苯氧酸类除草剂。为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能有效防治大豆田的一年生禾木杂草。
1.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在有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混生地块,应与相应的除草剂配合使用。 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便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药液飘到邻近小麦、水稻,谷子、高粱等稗科作物田。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间套有稗科作物的田块,禁用本品。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或肥皂水洗干净。误服时: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