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4637
- 登记证号
- PD2009463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5-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盛发期施药,药液于麦穗和植株茎叶均匀喷雾。本品应于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于稻株中下部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防治水稻飞虱。宜在幼虫早期使用。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3.本品用于叶面喷洒时对蜜蜂有危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有毒,蚕室、桑园周围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装。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