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4604
- 登记证号
- PD20094604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9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1.在蚜虫发生期,按规定用量稀释。均匀喷雾,现用现配。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吡虫啉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可杀死小麦上的蚜虫。
1.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等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类似尼古丁中毒症状,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不能催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