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4545
- 登记证号
- PD20094545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1.建议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切勿重喷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保护性的三唑类杀菌剂,能较迅速地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持效期较长,药效较稳定,抗雨水冲刷能力较强,对水稻的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防治水稻稻瘟病,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人体中毒报道。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