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甲·硫磺PD20094535
- 登记证号
- PD20094535
- 农药名称
- 福·甲·硫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西安诺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磺31%
甲基硫菌灵14%
福美双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炭疽病 | 50-90克/亩 | 喷雾 |
1、本品一定要在发病初期开始喷药,否则防治效果大为降低。2、依据病情,酌情加重或减少施药量。
本品为具有保护作用的杀菌剂,抗菌谱广。 本品结合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可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 ,影响细胞分裂,还能作用于氧化还原体系细胞色素b和c之间电子传递过程,夺取电子,干扰正常的氧化-还原,抑制病害发生。
不能与铜、汞等金属盐药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使用或混用。 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敏感,避免漂移产生药害。 对蜜蜂低毒,对鱼有毒,禁止污染水源、鱼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安全间隔期10天,单季作物使用不超过2次。(仅限大田使用,保护地不得使用)。 喷洒量请根据作物的生长阶段、栽培形式和喷洒方式进行调节。 开启包装时应已做好防护,开启后未用完应密闭保存。 喷药时做好安全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穿好防护服、胶鞋等,施药期间不要喝水或吃东西,施药完毕及时清洗。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无特殊解毒剂,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对症治疗,误食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误食者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