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094533
- 登记证号
- PD20094533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永合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25-167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防治水稻稻瘟病最佳时期为发病初期或幼穗形成期至孕穗期,每隔一周防治一次,连续2次;防治苹果轮纹病的最佳时期为苹果落花后,间隔10-15天喷施一次,连续2次。 2.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型杀菌剂,能防治水稻稻瘟病和苹果轮纹病,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的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1.不能与含铜制剂的物质混合使用,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作业后请将脸、手和腿用肥皂清洗干净,并漱口。 3.使用后,剩余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流里。 4.装此药的容器不能用来装其它东西,也不能随意丢弃,使用后将其洗干净,焚烧或掩埋。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本品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本品无全身中毒报道,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若药液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或2%苏打水冲洗至少15分钟。疼痛时,向眼结合膜滴两滴2%奴佛卡因液。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1.本品应原包装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