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94524
- 登记证号
- PD2009452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0.0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0.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 | 保鲜 | 2-3升/吨 | 喷涂 |
1、在柑桔收获后室内仓库用药。2、药液不稀释,手工涂抹时可用海绵或毛巾等擦拭晾干,涂抹勿太厚。3、涂抹后,在自然无日照直射的条件下晾干;可以使用设备风干或烘干。晾干或风干或烘干后,48小时内储存温度不能剧烈变化,不要在果实表面有水珠,以免影响果实的光亮和美观度。
是以纯天然的虫胶为原料的果实涂抹剂,它能起到防腐保鲜的功效。
1、本品用于柑桔采后处理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批果实最多使用1次。 2、不要与强酸强碱类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食,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并加锁保存。
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误食或使用中感觉不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