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虫啉PD20094522
- 登记证号
- PD20094522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营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吡虫啉1.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0-4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20-40克/亩 | 喷雾 |
本品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蚜虫发生期施药使用效果最好。大风天气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甘蓝为7天2次。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吡虫啉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多重作用,杀虫活性较高,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蚜虫。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者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施药期间防止口鼻吸入,不可饮水和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鱼、虾、蜜蜂和家蚕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食,应立即引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勿给患者服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可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贮存,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