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5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29-4-8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 辛硫磷 | phoxim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51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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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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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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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铃脲2%
辛硫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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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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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小菜蛾卵孵盛期或1-2龄低龄幼虫盛发期,兑水均匀喷雾,菜叶正反面均要周到、均匀地喷雾。避免在正午强烈阳光下施药,应当在早上或傍晚后田间及空气湿度大的条件下施药效果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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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特异性昆虫生长调节剂与有机磷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 有一定熏蒸和拒食作用,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作用机理独特,药液进入虫体 后,抑制害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抑制蜕皮,使其不能正常生长发育、蜕皮而 死;可以令害虫拒绝进食、有较快的击倒力;还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在推荐 使用剂量内对作物安全,是防治小菜蛾的有效杀虫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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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虽为低毒,施药过程中仍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施药完毕,立即用肥皂清洗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4、本品对鱼、蜜蜂有毒性,开花植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在养蜂场、鱼塘周围禁用本品,施药后清洗药械的废水废液不得污染鱼塘、水源、养蜂场。5、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避开炎热正午时使用。6、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有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7、施药时注意不要飘移到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本品敏感的作物上。8、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类型的杀虫剂轮换使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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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等,严重的会呼吸困难、肌肉震颤、腹泻、昏迷、抽搐等。2、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若判断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建议[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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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本品易燃,远离火源。 2、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粮食、饮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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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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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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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