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乙草胺PD20094514
- 登记证号
- PD20094514
- 农药名称
- 苄·丁·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田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0.4%
苄嘧磺隆1.9%
丁草胺7.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药土法 |
每亩用制剂量30-40克,先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再与细沙或尿素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田间灌水层一寸左右,药后保水5-6天,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施药适期应在水稻移栽后3-7天。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1次。
本剂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杂草。具有杀草谱广,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三棱草、牛毛毡、节节菜、矮慈姑、萤蔺、四叶萍、野荸荠、眼子菜等一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1.本品仅限于秧龄四叶一心期以上的水稻移栽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倒苗弱苗田。 2.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 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以免发生药害。 4.施药力求均匀,勿重施漏施。 5.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和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急救治疗: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个别体质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以肥皂水催吐,并尽快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