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4503
- 登记证号
- PD2009450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喷雾 |
1、最佳施药时期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开花前或开花初期,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定向喷雾,避免药液飘移到柑桔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后5天内不要割草、放牧、翻地等。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等, 不饮食、不抽烟等。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4、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使用。 5、为减缓杂草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除草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
如药液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及肥皂冲洗;溅入眼睛请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若误服请饮入大量清水或牛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放置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防止潮湿和日晒,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